一、受理对象及条件 (一)受理对象:办理人事委托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初定条件及对应称职: 1.中专、大专毕业生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并担任员级职称满四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需提供单位四年的聘书);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 2、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人事关系及档案未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的还应提供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信》或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表》和《劳动合同》。 三、办理程序 1、经职称评价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市职改办审定并发文公布; 2、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0573-82214748或0573-82071557(公司)
嘉兴市专业技术职称网上申报指南 http://122.225.3.250/
关于职称初定实行网上申报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http://www.jxrsrc.com/Index/ShowArticle.aspx?NewsID=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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